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我们种地用的水不是自来水而是地表或地下水资源,所以通常种地用水都是免费的,但是水资源是有限的,免费用水难免会让造成农民种地导致的水资源浪费现象。为了避免农业用水的过度使用,保护我们赖以生活的水资源,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9个省份将收取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试点地区: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份,将试点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水资源税征收对象:
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主要包括江、河、湖泊等水资源,地下水主要是在地表以下埋藏的水资源。
水资源税费用:
北京: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1.6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4元/立方米;
天津: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8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4元/立方米;
山西: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5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2元/立方米;
内蒙古: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0.5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2元/立方米;
山东: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4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1.5元/立方米;
河南: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4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1.5元/立方米;
四川: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1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0.2元/立方米;
陕西: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3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0.7元/立方米;
宁夏: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 0.3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 0.7元/立方米;
政策解读:
如果用水就要收税,那水税的实施无疑会对农业生产带来很大的负担,国家也充分考虑到农民种地用水的需求及水税缴纳的压力,所以采用的是定额加价机制,也就是说,先设置一个用水额度,只要在水资源额度内使用,就不会收取税费,但一旦超出额度,就要收取水税了。至于这个用水额度,地区不同政府设置的用水额度也不相同,应以当地额度为准。
同时,不仅农村农业生产要收取水税,城镇超额用水也是需要缴纳水税的,政策规定,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取用地下水的水税要比没有覆盖公共供水管网的地区要高,从而减轻居民用水及供水企业的负担。
这项政策的实施意在保护地表水资源及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的开采,水税的实施比之前水费的缴纳看似更具有些强制意味,实则为提高大家的水资源的保护意识。
这6种情况不缴纳水资源税: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可能现在不在这9省份的朋友们还在庆幸,但是不禁提醒下,通过水资源税来保护水资源的方式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全国推广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也是每个人都需要培养提高的。所以,我们在用水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节约和环保,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
来源:惠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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